
近日,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兄妹4人就父母遗产分配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长久的争执得以化解,亲情的裂痕也得到了修复。
据了解,刘大爷与王大妈育有4名子女。两位老人去世后,刘女士向兄姐传达了母亲的口头遗嘱。根据遗嘱,刘女士将继承父母名下一处房屋,并支付其他兄姐3人每人12万元作为补偿。然而,刘女士的兄姐以不在现场、未听到母亲立遗嘱为由拒绝配合。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女士无奈将3名亲人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履行遗嘱内容。
新城区人民法院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发现王大妈遗嘱系口头形式作出,其余3名子女不在场,且没有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所立遗嘱无法律效力。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守护家庭和谐,承办法官通过“法院+妇联”联动调解机制,由家事审判法官、呼和浩特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调解员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并从修复亲情关系着手,讲明4人虽然照顾父母的时间各不相同,但都履行了赡养义务,此时父母已经离世,更应当心平气和处理遗产问题,主动维护家庭和谐。
承办法官作为指导法官全程参与案件化解,全面总结案件争议焦点,针对案件中涉及的遗嘱无效、财产分配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提出调解方案,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化解纠纷。
最终,经过耐心释法和悉心调解,兄妹4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原告刘女士,刘女士向3人支付钱款作为补偿,抚恤金、丧葬费等4人按平均份额分配。
丨来源:青橙融媒(记者 苗欣)
丨编辑:魏颖
丨校读:张婧玉
丨审核:王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