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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庭观摩、千庭评议】周村检察:非法采矿庭审变“生态法治公开课堂”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3 08:08:00    

【来源:淄博检察】

为扎实深化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近日,由周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孙某某非法采矿罪一案在周村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辖区机关领导干部、镇村干部、高校师生代表等50余人观摩庭审,现场接受生态法治教育。

案情直击:无证开采非法获利,“共犯”协同被追责

经查,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挖掘机司机在淄川区岭子镇某村与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某某村交界处的一处山体,非法开采砂岩石、粘土,并通过货车司机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52万余元。期间,被告人孙某某明知陈某无采矿资质,仍为其开采及销售活动提供帮助,按每车150元至200元标准收取“好处费”,成为非法采矿链条中的重要参与者。

庭审现场:50余人“零距离”观摩,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详细地举证质证,清晰呈现案件证据链,证实二人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面对确凿证据,两名被告当庭认罪认罚,并深刻反省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据了解,此次庭审特别邀请辖区机关领导干部、镇村干部、高校师生代表旁听,将冰冷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警示案例。

“看到‘身边人’因利益诱惑触犯法律,真切感受到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庭审结束后,一名参与旁听的村干部表示。

司法价值:“办案+普法”双驱动,守护绿水青山入脑入心

该案办理中,周村区检察院不仅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庭审公开课”,让基层治理者和青年学生“零距离”感受非法采矿对山体地貌、生态环境的破坏,更让其直观感受到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周村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办案+普法宣传”融合模式,聚焦矿产资源、水土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多部门联动配合,切实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惩治违法犯罪,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周村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 | 周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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