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青烟或成燎原之火。据平安罗定消息,素龙街道一女子因违规焚香引发山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成为又一因违规用火被追刑责的典型案例。
2025年3月20日中午,市公安局素龙派出所民警接报:素龙街道凤塘村附近山场发生山火,民警随后马上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到场处置,联同镇、村干部合力将着火点扑灭。
火场余温未散,溯源已开始——罗定市公安局侦查中心联合素龙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等警种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
经查,3月20日上午,素龙街道赤坎村唐某(女,28岁)到凤塘村附近山场拜祭山坟,其间使用打火机点燃香烛和烧纸钱,有引发山火的重大嫌疑。
4月3日,犯罪嫌疑人唐某被市公安局抓获。唐某对其在野外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唐某作刑事拘留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梳理,近期罗定山火高发,此前还公布7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涉案者被行政拘留,包括连州镇高垌村村民陈某某上山违规用火、泗纶镇胜乐村赖某上山违规用火、龙湾镇上赖村村民王某成上山违规用火、罗镜镇新东村黎某金野外违规用火等。这些案例中,险情被及时发现了,多方力量合力扑灭了着火点,并未酿成更大灾害。
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慎造成了更严重的危害,将面临更严重的追责。前云浮公安曾公布数起引发山火导致较大损害的刑事犯罪案例:
2024年4月,林某引发森林火灾,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23年3月,林某到山场扫墓,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两万余元。
2023年2月,招某在山场林地边缘除草烧堆,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4月3日10时,罗定市气象台已将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橙色。清明假期,气温渐升,罗定再强调森林防火禁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5年1月9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在禁火期和禁火区范围内,禁止以下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66-3923703)或拨打电话110、12119报警。


整理:南方+记者 崔洪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平安罗定
【作者】 崔洪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